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吉林船营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及回函工作流程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我行函证业务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吉林船营惠民村镇银行已实现线上数字函证业务处理,目前线上函证业务及线下函证业务处理同步进行,受理机构为总行营业部。
(一)线上函证
我行由总行营业部集中受理和集中回函。
(二)线下函证
1.我行接收会计师事务所直接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2.跟函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函证注明指定经办人身份信息、经办人身份证,跟函注册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3.“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4.银行询证函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公章。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客户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或公章。如遇账户注销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资料及签章。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黄旗路8号广泽紫晶城116号1号、3号、4号网点
邮政编码:132011
联系电话:0432-65012777
二、收费标准:暂时免费
三、投诉电话:0432-65012707